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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团队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新一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要在注重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的战略需求,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在新时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作出贡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名称简洁明了,能突出其研究特色,反映有重大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学校现有成立1年以上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也可整合校内外资源,重新命名组建新的实体机构申报。

3.申报机构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申报机构在所研究领域已有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4.申报机构所在学校有与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学科,能够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设有社科处或科研管理部门配备分管社科的副处长,拥有专职社科科研管理人员。

5.鼓励高校申报机构与校外相关单位共建基地,开展合作研究;已建有各类高水平专题数据库、研究案例库的机构可优先申报;上一批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也可申报。

6.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规划办、省社科联等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不能申报新的基地。

二、申报要求

重点研究基地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申报,拟设30个左右,每校限报1个 。

按照“一院一平台”的原则,各相关学院应凝练特色方向,积极组织申报,社科处组织专家遴选。

有申报意向的请于4月24日前与社科处联系,5月18日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地申报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各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另行成册,A4版、按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2套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至sk@ujs.edu.cn。

联系人:朱茜  联系电话:88792989

相关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0/4/16/art_58320_9045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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