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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门)、老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2018年12月25日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公告,结合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布置的要求现对我校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认真学习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等重要文件,对于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避免重复申报,原则上同一选题,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限额申报

2019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比去年有所增加,具体另行通知。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可以自选题目。

三、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2019年元月4日前,各学院须对全部申报项目完成一次专题指导,并督促本院老师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将指导情况报社科处。

2、2019年元月11日前,将本学院老师填写完整规范的申报书1份、活页2份交社科处。

3、2019年元月22日前,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遴选,并对申报书形式审查和第二轮专家指导。确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名单及训练营培训班培育项目名单。

4、2019年2月25日前,各学院邀请国内同行知名专家,分学科集中进行申报书的面对面指导,完成申报书的最后打磨提升。

五、材料报送等要求

1、最新版申报书模板详见本通知附件1、附件2。

2、2019年2月25日前,申报人将申报书(含活页)一式7份报送社科处,申报数据发社科处邮箱sk@ujs.edu.cn。社科处根据限额申报数量,对申报书及活页、电子文档、导出数据、项目组人员签字等进行最终审核,加盖学校公章(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报送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3、工作要求。各学院和相关老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务必严格按照申报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避免拖延时间影响全校的项目申报推进工作。

联系人:管叶峰

联系电话:88792900

社会科学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2、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模板)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

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5、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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