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果名称: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镇江市产业布局研究
课题主持人:胡绪华
成员组成:产业经济研究院科研团队
委托单位: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主要内容: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该地区区位条件优越,自然禀赋优良,经济基础雄厚,体制比较完善,城镇体系完整,科教文化发达,已成为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前,长三角再次被赋予“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的特殊使命,镇江作为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战略核心区的一员,在未来产业布局与产业升级转型等方面都应积极探索,不断实践。本课题旨在结合镇江产业特点与发展实际给出镇江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发展的可行方案。
(2)成果名称:大运河镇江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路径研究
课题主持人:杨贵环
成员组成:任晓霏 赵永源 柳龙玺 邱玲 刘雨婷
主要内容:大运河镇江段拥有丰富的运河景观资源,镇江运河诗文非常丰富,镇江运河景点有许多传说故事,经典名著中也有镇江运河元素,大运河镇江段拥有丰富的诗词文等传统文化资源。这些都可应用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造园创意。我们探究大运河镇江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路径:一是立足大运河遗产本体,传承与保护并行;二是将运河诗词文融入造园创意设计,打造创意文化公园;三是开发参与式“水上镇江”运河游览项目,联结运河景观。
社会影响:助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3)成果名称:镇江大运河诗文整理与研究
课题主持人:杨贵环
成员组成:任晓霏 赵永源 柳龙玺 亢歌恬 邱玲
主要内容:对镇江运河诗文进行整理研究
(4)成果名称:镇江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专题研究报告
课题主持人:邹富良
成员组成:尤恒(市农业农村局)、杨健、王勇、王晓梦飞
成果发表单位: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课题组
发表时间:2020年6月
成果主要内容:为掌握镇江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课题组在镇江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抽样调查,调研报告是对10个行政村、1011个农户的宅基地和农房现实情况的调查总结。课题组根据调研方案开展了样本单位现场调查,行政村的调查主要通过与村委会干部进行座谈、查阅台账以及有关统计资料等了解行政村宅基地和农房的基本情况;对农户的调查主要采用现场考察、入户访谈、填写问卷等方式进行,共形成有效调查问卷1011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2019年镇江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专题调研报告》,调研获的数据真实可靠,对我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做出了准确反映,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宅基地和农房管理取得的良好成效,对宅基地和农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政策建议,对我市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社会影响:调研报告递交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镇江市人民政府均获得好评,对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部门批示: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认为,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研报告是一份高质量、高水平的专题研究报告,总结了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的经验,指出了宅基地和农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和工作建议,具有很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5)成果名称:2019年镇江市家庭农场抽样调查专题研究报告
课题主持人:邹富良
成员组成:尤恒(市农业农村局)、杨健、王勇、王晓梦飞
成果发表单位: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课题组
发表时间:2020年6月
成果主要内容:为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家庭农场进行抽样调查的工作要求,掌握镇江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和运行现状,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农场监测专题调研。调研工作由镇江市农业农村局主导,辖市(区、县)农业农村局协作,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入户调查并撰写调研报告。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家庭农场调研工作的具体要求,课题组制定了详细的调研方案,选定了具有代表性的家庭农场,分布于丹徒区19户、丹阳市24户、句容市32户和扬中市12户,共87个农场。课题组对样本农场进行入户问卷调查,采集样本单位生产经营相关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撰写了《2019年镇江市家庭农场抽样调查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总结了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的经验,分析了家庭农场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促进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设和工作建议。甲方认为,乙方已遵照合同要求并根据《2019年镇江市家庭农场抽样调查方案》的约定完成了相关工作,调研工作认真,调研报告详细分析了样本农场近三年投入产出、生产经营、产业结构、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全面总结了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对家庭农场面临的具体困难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政策建议切实可行,为我市做好家庭农场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社会影响:调研报告递交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镇江市人民政府均获得好评,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部门批示:镇江市农业农村局认为,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2019年镇江市家庭农场抽样调研专题研究报告”,全面、准确反映了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形成的专题研究报告是一份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总结了全市家庭农场培育的经营,分析了家庭农场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政策建议和工作建议,是农业农村局做好三农工作重要的决策参考。
(6)2020年江苏大学法学院受镇江市民政局委托,刘同君主持、陈松林参与,共同完成《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是建立中国社会法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制度保证。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和社会特色,合理借鉴域外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需要尽快制订《社会救助法》。社会影响:当下及未来的一段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心将向以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为调整对象的社会法转移。社会救助制度属于社会法中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制度中的内容,研究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建设和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的需要。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对一个社会有效运转、对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研究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正是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必由步骤。研究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7)2020年江苏大学法学院受镇江市民政局委托,刘同君主持、董玉荣参与,共同完成《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制度体系研究》。成果主要内容:(1)在清单制度体系中,范围清单是责任清单的基础,而责任清单则为范围清单的保障。(2)程序清单制度既是政府公共权力主体的“程序链”,又是社会组织及广大民众等私人主体的“权利束”。(3)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体系,要与深化经济体制及社会体制改革相呼应,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联系以及与国家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相结合,最终实现地方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社会影响:本课题研究有利于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拓展环境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廉洁度,预防购买环境服务过程中的权力腐败和任性等问题,推进地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法治化进程。
(8)2020年江苏大学法学院受镇江市民政局委托,刘同君主持、刘思培参与,共同完成《基金会职业治理模式研究》,成果主要内容:专业治理的职业化管理研究;竞争导向的内部控制态势研究;诱致性规则下的内部治理激励研究;信息披露基础下的监管问题研究;社会影响:本课题深入、系统地研究、分析我国现有基金会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机能效用。通过个案研讨和实证分析,提炼基金会内部控制的类型、模式,综合评估现有治理模式对基金会组织、结构、人员及效率的影响。同时,结合美国、德国等国外基金会发展强国的经验,分析我国现有各类与基金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国内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基金会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理论资料为依据。深入剖析制约基金会发展的最主要原因,提出积极、可行的应对设计,为我国基金会职业治理机制问题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并为我国基金会事业的健康成长提出对策建议。
(9)2020年江苏大学法学院受镇江市民政局委托,刘同君主持、游文静参与,共同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研究》,成果主要内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风险可防可控,但必须予以全面梳理,结合实践进行归纳分析,运用法律技术做出系列性规划,界定责任主体和范围,为行业构建风险预案体系。社会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一领域,政府有服务目标,社会有服务需求,市场有服务意愿,但由于其服务对象主要为高龄老人、半失能老人以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这一群体往往罹患多种疾病,体质虚弱,心理脆弱,更易发生意外,需要专业护理又支付能力不足,其服务的法律风险明显高于普通社会服务对象,亟待对该领域法律风险做透彻的专项研究,为该社会服务的推进建立法律风险防控行业预案。
(10)2020年江苏大学法学院廉政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受镇江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委托,于晓琪主持、梅园、唐华彭、傅华忠参与,共同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实现中人大作用发挥的路径研究》,成果主要内容:本课题主要是围绕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人大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角色定位镇江市人大在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实现中的具体措施及作用发挥,及人大在市域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存在的工作困难、强化基层人大在市域治理现代化实现中作用发挥的具体路径几方面展开研究的。社会影响:本课题研究可以促进地方人大更关切的回应群众的需求,发挥自己在市域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以更主动的姿态融入这场“共建共治”的变革,从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11)2020年江苏大学法学院廉政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受江苏大学纪委委托,李永卉主持、黄宝华参与,共同完成《中国历史上的任官制度与“熟人社会”关系研究》,成果主要内容: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在于厘清中国历史上的任官制度与“熟人社会”的关系问题,探讨地域回避制度在施行中的效果。历史上地域回避制度的出现,对统治者而言使他们在利用宗法制维护统治的同时避免亲属关系对皇权的威胁和对吏治的冲击,对官员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做“好官”或 “好人”两难抉择的尴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地域回避制度实现了地方高级官员的权力影响范围与其宗族势力影响范围的有效分离,较好地控制了个人宗族势力的膨胀对专制中央集权构成的潜在威胁,在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社会影响:本课题研究可以促进高校廉政制度的全方位完善。风清气正的教学、科研氛围是高校健康发展的关键,探索建立相应规则体系,破除“熟人社会”对高校预防惩治腐败存在的障碍可以提升高校廉政治理水平,为高校的长远发展提供制度安全保障。
(12)2020年江苏大学法学院廉政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受江苏大学纪委委托,于晓琪主持、刘强参与,共同完成《探索破解高校“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成果主要内容:本课题立足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从“熟人社会”角度分析高校廉政建设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挑战,结合案例分析总结“熟人社会”与高校腐败的内在关联,探索完善适合高校实际的廉政体系,破除“熟人社会”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形成的不利因素,进一步助理高校廉政建设。社会影响:学古以为今用,通过研究古代任官地域回避制度,充分了解我国封建社会官员任职与“熟人社会”的关系,掌握其在古代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公务员制度提供经验和借鉴。对于当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当今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