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苏宣通[2019]129号),中共江苏省委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
请各学院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含“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的理论成果),于10月31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ujs.edu.cn,纸质表格盖学院章后报送至行政2号楼201B,详情请参考通知附件。
联系人:朱茜
电话:0511-88792989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