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文社科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确保科研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江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江大校〔2014〕311号)、《江苏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哲学社会科学类)的通知》(江大校〔2019〕38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科研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本次考核验收对象为2016年批准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材料包括验收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3.考核验收表中列举的基本数据(项目、经费、论文、专著、奖励等)必须是建设期内取得且应是该机构组成人员的成果。支撑材料应按照所要求的内容提供。
三、时间安排
各科研机构于2020年2月28日前提交考核验收表一式6份、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附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1.考核验收工作是学校加强科研机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科研机构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希望相关校级科研机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2.本次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轮校级科研机构建设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88792989
邮 箱:sk@ujs.edu.cn
联系人:朱茜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