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研究的主旨在于为后乡土社会时代农村法治文化的整体发展提供一个更为系统的分析框架,在一个纵向的时间维度上理解和洞悉乡村社会中法律发展的真实图景,进而提升农村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品格,从而可以发挥新农村建设中法律文化所具有的根本性、战略性意义。本书的核心观点始终围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社会秩序的构建、农民生活世界的完善而展开,并尝试在文化建设、法治创新的维度上来理解快速变迁的中国农村社会。通过农村社会关系状况的分析,提出了有别于实践政治学、法律社会学范式的多层次、一体化法律文化命题,即超越“乡土中国”理想形态及相关的分析工具,跳出强调农村社会内向、封闭特性及内生于此的“地方法治知识”,关注以农民权利意识培育、实体权益保障、纠纷解决方式多元、法律实践能力增强以及自治制度完善等内容为核心的法律文化命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新时期农村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视域,并且对于基于区域差异、快速流变中的农民法律意识、底层维权运动、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纠纷解决多元化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