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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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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也是江苏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阶段。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智库支撑作用,充分贯彻“学术立会”办会宗旨,结合2026年度工作计划,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启动“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部署,依托“十五五”时期江苏区域发展、高等教育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关键性重大问题,聚焦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求与关键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课题为抓手、整合研究力量与学术资源,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选题要求

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课题选题着眼“十五五”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选题要以理论与应用结合的研究选题为主,增强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有较强的理论贡献、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申报人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研究指南》,选择课题指南研究方向、拟定课题研究题目。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科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以重复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单位。规划课题申报单位面向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高等教育学科人才培养单位、学会分支机构等。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物质条件以及相关项目经验。

(二)申报类别。规划课题申报分为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以上三类申报类别。

(三)申报限额。我省双一流高校不超过5项,其余本科高校分别不超过4项;独立学院、职业本科、国家第二轮双高院校不超过3项,其余高职院校不超过2项。其中,拥有高等教育学及相近交叉学科(如: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政策与领导学、工程教育学、教育评价学、教育技术学等)硕博学位授权点的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可不占学校申报指标(归口到各单位统一填报和审核推荐)。学会分支机构不超过2项,可不占学校申报指标。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分别不超过本单位申报限额数的25%,按四舍五入计。若重大攻关和重点调研课题类别超报,则按照汇总表中的推荐顺序,从高到低进行申报类别调整。

(四)申报要求。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的教师;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截至申报日期前,学会“十四五”规划课题没有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四、立项管理

(一)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重大攻关课题拟立项建设10项左右,重点调研课题拟立项建设20项左右,一般课题拟立项建设100项左右。学会对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4万元,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不予资助。我会立项的资助课题在递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剩余50%经费在结题后划拨。鼓励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二)课题实行分级管理。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由学会负责项目指导、检查和鉴定工作,学校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日常管理,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学会组织的中期汇报和结题鉴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全过程管理。所有课题经费管理依据经费到账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

(三)研究时限。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内完成,立项后原则上须在2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并结题,最长研究周期不可超过3年。结题相关要求将在立项通知中发布。

(四)纪律规定。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系统申报。课题申报人和各课题推荐单位的分管部门负责人须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平台(链接:https://gjxhktpt.mh.chaoxing.com/),进入“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对应完成课题申报和本单位课题审核。可在课题平台首页下载课题申报人和校级管理员的平台操作手册。

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书》。完成后,由各课题推荐单位分管部门统一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在学会课题管理平台上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上申报材料。申报人操作手册在课题平台首页,可下载浏览。

(二)因限项申报,请申报人于9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书1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行政2号楼201B)。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8792989

                                                                                                                                              社科处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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